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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勿忘“犹豫期”
2008/7/23 10:21:42作者:邹伟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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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买入保险,保险规划专家特别提醒,人们在购买保险时,还有“犹豫期”可以充分利用。

   专家介绍说,“在收到保单正式文本签字起10天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申请解除合同,并取回已缴纳的全额保费,这10天就是犹豫期。”一旦过了犹豫期再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费用,投保人的这个损失是非常不划算的。

本文关键词:保险合同、合同解除、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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