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 地方新闻>> 具体文章
上海一法院首次对网络虚拟资产采取诉前保全
2008/2/22 8:50:11作者:转载 摘自: 编辑:蓝天
文字显示大小选择:【
    日前,上海一中院根据原告上海聚和堂广告有限公司的申请,对被告本市一家网上服装销售公司位于互联网支付平台———“支付宝”内的50多万元资产成功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这是该院首次对网络虚拟资产成功执行的一起案件。

    上海聚和堂广告有限公司因一起委托买卖合同经济纠纷,将本市一家网上服装销售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诉前对被告在网上的“支付宝”财产执行保全措施。“支付宝”是互联网络虚拟市场交易提供资金支付的服务平台,即应买家要求通知网上卖家发货,买家收货并确认无疑后,支付宝公司再将买家“支付宝”内的货款汇给卖家预先在网上与其“支付宝”一起绑定的银行账户内。

    一中院执行人员随即奔赴互联网“支付宝”在杭州的总部,通过该部人员的协助,成功冻结了被告在互联网上以虚拟账户登录名和号码开设的交易账户内的资产。

本文关键词:买卖合同、合同纠纷、诉前保全
本文已经被阅读了:773次
→ 请发表您的评论:
文章评分:很好一般不好
您的名字: 必填
您的邮箱:
评论意见:

还可以输入

查看结果
需要网上咨询问题的朋友请到论坛提问







如果您有长篇大论,请点击这里向我们投稿。
→ 相关文章: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