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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勘察设计单位所得税管理与纳税筹划及涉税风险防范高研班”的通知
2007/12/21 23:13:12作者:北京合同律师网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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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2007年是中国税制改革年。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转型、个人所得税制、资源税计税方法、土地使用税标准的提高、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等若干新税收政策的出台,势必影响到每一个勘察设计单位。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在税收优惠政策、税率、税前扣除等方面都有着重大变化,并强化了反避税手段;其中,税收优惠是两法合并的焦点和核心,这都将对我国内外资勘察设计单位都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为配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于近期出台!实施细则内容丰富,将会对法律的原则性内容进行详细规定,并对税收优惠和税收扣除的适用范围、认定标准、审查程序等作出具体和明确的规定。
    新形势下,各勘察设计单位如何正确理解适用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即将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正确地运用实用性技巧调整企业利润,依法纳税、合理筹划、正确节税,搞好纳税筹划、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并针对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财务处理过程中的疑、难、错、弊,提出相应的筹划方案、会计处理,帮助勘察设计单位把筹划方案落到实处,优化纳税结构,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格控制项目成本,降低投资风险,真正做到合法节税,合理合法规避纳税风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经研究,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人才培训中心决定举办“勘察设计单位所得税管理与纳税筹划及涉税风险防范高研班”。本次高研班将邀请参加新法立法的专家组成员及知名纳税筹划专家出席演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总会计师、财务主管、税务主管等。
    二、培训特点
    1、本次高研班贯彻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针对行业特点和存在问题,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强调内容实用性和操作性;重点采用“原理与案例”、“讲解与操作”、“提问与解答”的互动方式进行。
    2、本次高研班将为与会代表配发最新内部资料及全套专家讲义,以供参加代表学习、工作参考。
    三、主讲专家(排名不分先后)
    俞光远    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法案室主任、《企业所得税法》的起草人
    季怀银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财税处处长、《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起草人
    张培森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理论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务院特殊津贴税务专家
    刘玉章   著名财务会计专家,原中国银行结算处处长、稽核处处长,具有深湛的财务会计理论基础和财会工作实践经验;有丰富的内部控制工作经验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卢国阳   著名财税律师,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08年1月12日
    会议时间:2008年1月13日—17日
    会议地点:海口市(具体与会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1月4日
    五、参加办法
    参会代表须交纳研讨费1800元(含专家、讲义、资料、场租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团体报名请与会务组具体联系。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统一报名,集体组织6人以上免领队(1)人研讨费,12人以上免领队(1)人研讨费、食宿费。
    请参加人员填写报名注册表,并将报名注册表传真至:
    电    话: 13520076495
    传    真:(010)68577047 
    联 系 人:白雪莹   
    我们在收到报名表注册后,在开班前七天传真报到通知,详细告知准确报到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安排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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