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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工头称合同无效拒付款 法院审理后判其给钱
2006/12/25 8:25:21作者:栾磊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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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将自己承包的工程转给他人,结果工程完毕后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付款。近日,市南法院审理后判令陈某给付8万余元工程款。 
 
  2004年10月,陈某将承包的一户一表工程转包给孙某,并签订了合同。两个月后,孙某完成了工程向陈某索要工程款,可陈某称签的合同无效,拒绝给钱。双方最终闹上法庭。市南法院审理后认为,一户一表改造作为一项益民工程,陈、孙之间的承包合同确实属于非法转包,合同无效,但工程已经竣工并交付使用,因此判令陈某付给孙某工程款8万余元。

  
本文关键词:承包合同、工程合同、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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