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反称是还款 手机短信断真伪
2006/10/25 8:54:33作者:赵志 摘自: 编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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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兴法院审结一起亲姐妹借款纠纷案件,由于双方没有书面协议,法官凭借一条手机短信判令妹妹偿还姐姐借款10万元。
大李与小李系姐妹关系。2004年3月,小李为与他人成立一家物资公司,向大李借款10万元。大李出于姐妹情谊答应借款,并通过工商银行以转账方式往小李的账户里打入了10万元。小李在收到钱后,却否认收到的这笔钱是向大李的借款,却说这是大李还她的借款,故一直不予偿还。2006年2月,大李的手机收到小李的手机发来的一条短信息,内容是:“……我和你之间不要牵挂任何人,我所做的就是等这里一切了断后会把你的钱如数给你。”
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0万元打入小李的银行账户,但小李否认收到的这笔钱是向大李的借款,而主张这是大李还的借款,但小李对此主张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相反,综合考虑大李给小李钱款的时间、小李当时成立公司的状况以及大李提供的上述短信息,应当认定小李曾借大李10万元。故判决小李偿还大李借款。
大李与小李系姐妹关系。2004年3月,小李为与他人成立一家物资公司,向大李借款10万元。大李出于姐妹情谊答应借款,并通过工商银行以转账方式往小李的账户里打入了10万元。小李在收到钱后,却否认收到的这笔钱是向大李的借款,却说这是大李还她的借款,故一直不予偿还。2006年2月,大李的手机收到小李的手机发来的一条短信息,内容是:“……我和你之间不要牵挂任何人,我所做的就是等这里一切了断后会把你的钱如数给你。”
法院经审理认为,大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0万元打入小李的银行账户,但小李否认收到的这笔钱是向大李的借款,而主张这是大李还的借款,但小李对此主张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相反,综合考虑大李给小李钱款的时间、小李当时成立公司的状况以及大李提供的上述短信息,应当认定小李曾借大李10万元。故判决小李偿还大李借款。
本文关键词:借款纠纷、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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