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004/8/14 7:05:13作者:刘昊斌 摘自: 编辑:刘昊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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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批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
2、审批招收家居农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
3、审批工人对调进京
4、审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
5、认定企业劳动者工伤和核准工伤保险待遇
6、认定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资格和核准医疗保险待遇
7、认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和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8、核准集体合同
9、用人单位招聘失业人员和初次就业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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