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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怎样交付?
2006/3/2 8:46:39作者:北京合同律师网 摘自: 编辑:韩效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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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在交付时应据本法第61条、第62条第4项的规定去办理,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就此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交付义务,买受人也可随时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义务,但都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买受人给予出卖人合理的时间包装和运送标的物,出卖人给予买受人合理的时间做好收取标的物的准备等。
本文关键词:合同法,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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