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降低服务标准的,如何承担责任?
2005/10/9 13:17:14作者: 摘自:北京合同律师网 编辑:韩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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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合同法》第300条规定,旅客从承运人外购买客票后,双方即达成了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否则将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
1、因变更运输工具降低服务标准的,根据旅客要求可退票或减收票款;
2、因变更运输工具,提高服务标准,则不应当加收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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