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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中存货人享有哪些权利?
2005/8/10 11:05:18作者: 摘自:北京合同律师网 编辑:韩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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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与保管人的义务相对应,存货人的权利主要有:

  1、要求保管人填发仓单的权利;
  
  2、要求保管人按约定接受货物的权利;

  3、在仓储物存入期间,检查货物和摘取样本的权利;

  4、在仓储物存在危险时,要求保管人告知的权利;

  5、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货物的权利;

  6、取走仓储物的权利。

  合同定有期限的,一般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期限届满时,得提取仓储物;若合同未约定储存期间或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有权随时提取,同样,保管人在给予存货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后,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提取仓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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